关于开展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
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 发布日期:2017-03-21
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北京市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选拔并培养学术道德高尚、科研能力突出、科研水平领先和国际视野开阔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,构建富有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,全力推进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,根据《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管理办法》京科发〔2017〕64号,现启动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(以下简称:科技领军工程)申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及名额
我司推荐人员总数为1人。
以下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:
(一)已入选“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”(又称“万人计划”)和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;
(二)连续两次申报且未入选“科技领军工程”的人员;
(三)为历届科技领军工程入选人员的团队成员,且该人员在执行期内或其执行期届满不足3年的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学风正派,品行端正,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。年龄不超过50周岁(1967年1月1日后出生)。
(二)科技领军工程分为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,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具体要求如下:应工作在科研一线,具有很强的原始创新能力,带领团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,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中,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,为国内外同行公认。
(三)具有较强的科研带动引领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。率领的创新团队,结构合理、成绩显著,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。
三、申报程序
1、各学院(所、中心)限推荐1人;
2、申报人从人事处网站上下载相关附件,准备以下材料:
(1)专家情况登记表(评审用表);
(2)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(需由单位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),电子版发至szk@buaa.edu.cn;
各学院请于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办公楼419。
四、其他说明
经学校评审确定为推荐人的申报人请于2017年3月31日后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kjrc.bjkw.gov.cn/a)填报信息(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《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》,在注册登陆后首页下载),并由人事处进行审核。
(一)网上填报
进入申报系统进行注册,注册成功后登陆并填写“2018年度首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表”,请如实填报,并上传相应附件,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人事处审核。
(二)审核
人事处登陆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市科委,人事处审核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下午17点。
(三)申报材料报送
系统状态为“市科委审核通过”的方可下载打印。纸质材料包括:申报表及附件证明材料,均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带水印版,正反面打印,签字盖章齐全,一式两份,单独胶装。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,同时需要经学院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无涉密内容的证明一份。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,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。请于2017年4月19日下午18点之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办公楼419。
联系人:李老师
联系电话:82317776
人事处 2017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