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 2017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根据《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人字
﹝2009﹞13 号文件),结合人事制度改革,2017 年我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继续
加强关键业绩引导,注重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,在职称发展通道等方面进行
适当完善和优化。2017 年职称评审工作中,完成人事制度改革学院的常规系列、未完
成人事制度改革的学院和单位同时进行,进入人事制度改革系列教师的职称晋升另作
安排。
为做好 2017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,现将有关评聘工作要求通知如下,请各
单位遵照执行。
一、加强关键业绩考察和引导;完善部分系列评审工作;实行海外经历弹性机制
1.加强对关键业绩的考察和引导
进一步加强学术论文质量考察,将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排名的前百分比、影响因子、
他引次数等作为考核指标,邀请校外本学科方向的同行专家对每篇代表作进行评价,
并将代表作全文公示。进一步加强对科研水平及行业影响力的考察。注重考察申请人
承担国家级重大、重点项目的情况,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面临的关键问题的能力、以及
科研成果的应用与产业转化效果。进一步加强考察国家级、省部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
励。重点考察 5 项代表性学术成果,包括学术论文、奖励、专著或教材等,其中学术
论文不少于 3 篇,奖励、专著或教材各不多于 1 项。
各单位要重视申请人的工作实绩,应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关键业绩指标
作为引导。
2.完善实验系列发展通道
为加强实验队伍建设,提高实验教学质量,2017 年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实验
系列发展通道,优化实验教学系列申报条件,设置实验教学系列正高职称。实验教学
系列申报条件由教务处制定(见附件一),申报高级职称的申请人参加教学型高评委
分委员会评审。
3.进一步推广高级讲师评审机制
为鼓励教师潜心教学,激发教学活力,培育教学骨干,提高教学质量,结合教育
部及学校公司产品改革精神,2017 年教学通道评审中,在部分承担公共基础课的学院
和单位进一步推广高级讲师评审机制,初评指标单列。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、研究生
院共同确定推广的学科、学院范围并组织评审。具体申报条件由教务处、研究生院会
同相关学院和单位制定。
4.进一步优化思政相关系列职称评审机制
根据中央文件精神,为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,进一步优化思政相关系
列职称评审机制。对于从事思想政治教学的单位,适当增加初评指标。对于辅导员及
相关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,可申报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务,由员工处组织初评,
初评指标单列。
5.职称评审程序
(1)学院初评。学院参照﹝2009﹞13 号职称文件制定评审规则及程序,根据学
校下达的指标推荐候选人,其中每个学院经理可以推荐 1 名副高候选人(指标单列)。
评审结果及申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公示。院士团队候选人推荐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:申
报副高可由 1 名校内院士推荐,申报正高可由 2 名院士推荐(其中至少 1 名校内院士),
经单位初评组认定后上报,不占单位初评指标。原则上,每个团队每年仅限申报 1 人。
另外,每个团队评审通过总人数不能超过 1 名正高和2 名副高,并且通过人员需要为
集团服务满规定的年限(正高 8 年,副高6 年)。
(2)高评委分委员会评审。统一组织全校正高、副高评审,遵照严格把关、好
中选优的原则,按学科大类分组评审。
(3)高评委评审。正高候选人参加高评委评审,副高评审结果报高评委审定。
6.对于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,继续实行直评机制。
7.2017 年专任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条件实行弹性机制,按各单
位报学校备案的海外经历条件执行。
二、严格执行评审资格和评审工作制度
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公正和公平,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,要求各单位
严格执行《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》(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人字﹝2009﹞13
号)文件中有关评审资格和评审工作制度的规定,并强调以下几点:
1.严格规范申报材料
(1)申请人所填报的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,脱产读书期间发表的
论文及其他成果,不得作为职称申报材料参加评审。申报业绩取得时间以 2017 年5
月 31 日前为准。
申请人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,对材料的真实性、可靠性负责,各单位评审后,申
报材料经学院公示提交到人事处后,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改,请申请人做好备份工作,
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。
(2)申请人发表SCI/SSCI、EI/ISTP 等检索论文,检索数应以专业检索部门的
证明材料为准,只计入确实已经被收录、可以检索到的论文,如果 5 月 31 日之前检
索不到则不得计入检索数;对于发表在被 SCI/SSCI、EI/ISTP 等收录的期刊上的论文,
还不能确认该文被收录的,应予以注明;被 SCI/SSCI、EI/ISTP 等同时收录时,按最
高收录等级计入,不得一稿多算。
2.各单位应加强对申请人评审资格和材料的审查
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评审资格条件(包括年龄、任职年限、申报次数等)、不同
学科要求的基本申报条件(包括教学、论文、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、海外经历等)进
行严格审查,学校将成立职称工作审查小组进行检查,检查结果报校高级专业技术职
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。经审议,思想政治条件不符合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
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﹝2014﹞10 号)等文件规定,或业务条件不符合职称
文件规定的人员,取消当年申报资格,所占指标同时作废,弄虚作假者将按照相关规
定严肃处理。
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表时,应注意填写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情况,所填内容应
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博士后出站人员申请副高职称,其任现职时间以博士毕业取得博
士学位时间开始计算。
各单位应严格保证评审材料的可靠性,申请人教学、科研业绩等的确认,应以学
院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科研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,《专业技术职务申
报简表》必须经所在单位盖章方有效。除盖章的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》外,包括
答辩时,不允许个人提供任何其它材料供专家评审参考。学校将对申请人填报材料进
行复查。
3.进一步完善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程序,严格执行《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高级专业
技术职务评聘同行专家评议工作规程》(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人字﹝2009﹞13 号文件附件 3)
集团将逐步完善同行专家评审工作,并按照最新国家学科排名选择学校外送评
审。继续执行学术回避制度,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可向学校专业技术
职务评聘工作小组提出同行专家回避申请,申请回避的专家最多不超过 2 名。经学校
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,学校不再安排回避名单上的专家作为校外同
行评议专家。
进一步加强评审保密工作,确保每一个环节评审内容不失密,尤其外送单位评审
专家及评审内容不失密,保护同行专家,建立学术信誉。
专家鉴定意见统一采用《专家鉴定意见表》,正、副高职申请者均应提供 5 项代
表性学术成果材料,正高聘请 5 位具有正高职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评审,副高聘请 3
位具有正高职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评审。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,申请正高职的材
料由人事处送审,申请副高职的材料由人事处委托各单位送审。
4.重视教学质量评价,继续加强对教学业绩的考察
教学业绩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和教学水平等方面。继续组织正高
教学业绩答辩,实行教学业绩“一票否决”制。由于学期周数变化,专业技术职务评
审教学科研型教师申报正高教学条件年均学时数由 80 学时调整为 72 学时。
5.继续实行多级公示制度
2017 年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多级公示制度,扩大公示范围,加大公示力度,实行网
上公示制度。各单位评审后,应将评审结果及通过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集中公示,并
将公示的时间、地点上报人事处,其中申报简表和学术成果清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
在各单位主页上公示,并将公示网址链接发送至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、校
职称评审工作申诉审议委员会、纪委办监察处邮箱,学校将组织抽查。学校在人事处
网站上公示高评委分委员会、高评委评审通过人员名单。所有公示材料须经保密审查
认定,公示材料应与上报材料一致,公示时间至少 7 天。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以
书面、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校职称评审工作申诉审议委员会(联系人:杨老师,电话:
82317681,Email:yrj@buaa.edu.cn)、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(联系人:
王老师,电话:82316107,Email:rsc@buaa.edu.cn)、纪委办监察处(联系人:方
老师,电话 82338830,Email:jwxf@buaa.edu.cn)反映问题。
6.继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评审工作纪律要求
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评审工作纪律要求,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。申请人凡出
现抄袭剽窃、伪造数据、篡改造假、提供虚假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,出现拉票、行
贿行为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,取消评审资格,评审通过者予以撤消,计入教师诚
信档案,并根据《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暂行办法》(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人字
﹝2010﹞8 号)进行处理。评审专家凡出现违反评审工作纪律,索贿、受贿等行为的,
取消评审专家资格,校内评审专家要计入教师诚信档案。
7.其他要求
在站博士后人员及 2017 年5 月 31 日前尚未报到人员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
(学校审议同意的需经职称评审程序确定的拟引进人才除外)。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本
人参加答辩,不能由别人代替。
三、评审组织工作
1.申报教育管理系列、图书资料系列、出版编辑系列、会计系列等人员的初评,
集中组织,由校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初评;卫生系列的初评由校医院组织,其中校外专
家应占一半以上;所有申报思政系列人员的初评由员工处组织;飞行学院、软件学院、
高等工程学院、工程训练中心、体育部等单位申报教师系列、科学研究系列、工程系
列、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的初评,集中组织,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初评;人文学院与思政
公司共同组建初评组组织初评。其他学院按照规定组织评审。专家数达不到规定数量
的,可外聘,但需经过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可。
2.教学为主型教授、教学为主型副教授、高级讲师的初评由各初评单位组织,
可不占学院初评指标,学校组织高评委分委员会评审。
3.会计、医疗卫生、出版编辑系列采取考评结合评审方式,通过全国专业技术
资格考试后应参加学校组织的中评委或高评委分委员会评审。四、2017 年正、副高指标
2017 年正、副高指标分配将综合考虑团队队伍的结构比例现状及变化情况,考虑
学科的发展程度和基础条件情况,对重点发展学科、新兴交叉学科统筹协调考虑。卫
生系列的指标根据人才队伍发展规划、职称结构比例以及退休人员情况确定,在总体
结构比例控制的情况下,每年初评指标数不超过当年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。
五、上报材料要求
1.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
申报教师系列人员需填写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并按要求贴照片;
申报其他系列人员需填写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并按要求贴照片。同时申
请人还需提供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》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术成果清单》、《专
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表》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业绩统计表》、《北京航空航天
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任现职以来主要教学工作业绩水平证明表》(教务处、研究生
院等职能部门认定)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论文发表及收录情况证明表》(图书馆认
定)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论文发表及收录情况证明附表》(研究生院认定)、《专
业技术职务评聘科研与获奖情况认定表》(科研院认定)、任现职以来主要科研项目
证明(科研院提供)、《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送审事项保密审查表》(保密处认定)、
《专家鉴定意见表》(只填写基本信息,正高一式五份,副高一式三份)、五项代表
性学术成果等其他附件材料。申报工程系列人员还需填写《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
务科研材料审核表》(科研院认定)。
2.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
申报教师系列人员需填写《高等学校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》;申报其他系列
人员需填写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并按要求贴照片,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供
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》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表》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评
审业绩统计表》、《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送审事项保密审查表》(保密处认定)、同时
提供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。
3.所有参评人员需提供附件材料一份(装订成册),附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,
内容包括:
(1)附件材料目录(须标注页码);
(2)所有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
(3)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;
(4)有效外语成绩证明(免试注明符合哪一项免试条件);
(5)申报材料中列举的所有教学研究项目、科研项目、获奖、专利情况及荣誉
证书的证明复印件;
(6)申报材料中列举的 SCI、EI、SSCI、CSSCI 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
(原件,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);
(7)在国内外担任重要学术兼职的任职证明;
(8)国家留学基金委、人事处和国际交流合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出国经
历证明及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会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;
(9)所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、目录和首页复印件;著作、教材版权页、前言、
目录复印件。(附目录并标注页码,附件按重要程度排序,注明“第一作者”、“通
讯作者”或其它,申请人作者姓名下用红笔标注)
六、时间安排
2017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时间从 5 月 5 日至 7 月 8 日左右,正副高级专业技
术职务评聘的主要日程如下:
1.5 月 5 日至 5 月 31 日,学校布置评审工作,各单位根据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要
求组织评审。
(1)5 月 15 日之前,各单位向学校提交本单位申报正、副高职摸底材料,包括
《2017 年各单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汇总表》、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业绩
统计汇总表》和申请人的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》(含电子版)。
(2)5 月 31 日之前,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,组织评审工
作。学院评审后,评审结果及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需集中公示,其中申报简表和学
术成果清单,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在各单位主页上公示,公示材料应与上报材料一致,
公示时间至少 7 天,并将公示网址链接发送至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、校职
称评审工作申诉审议委员会、纪委办监察处邮箱。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、
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校职称评审工作申诉审议委员会(联系人:杨老师,电话:
82317681,Email:yrj@buaa.edu.cn)、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(联系人:
王老师,电话:82316107,Email:rsc@buaa.edu.cn)、纪委办监察处(联系人:方
老师,电话:82338830,Email:jwxf@buaa.edu.cn)反映问题。
2.6 月 1 日之前,各单位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
3.6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,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单位初评推荐人
员材料进行抽查。
4.6 月 7 日至 6 月 23 日,人事处委托学院组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函
评,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的同行专家评议结果,不能用于下次职称评审。
5.6 月 21 日至 6 月 26 日,学校组织教学业绩答辩、管理业绩答辩。
6.6 月 28 日至 6 月 30 日,学校组织高评委分委员会评审。
7.7 月 8 日左右,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各单位组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,6 月 15 日前将评审结果报人事处审批。
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化,以人事处通知为准。
七、2017 年评审指标另行通知。各单位评审组成员名单在评审前报人事处备案或
审批。
八、相关表格
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申报表格均可从人事处网站 http://rsc.buaa.edu.cn
“下载中心”专区“人才团队相关”分类下载,所有下载材料必须使用 A4 纸正反面
打印或复印,以便存档。
请各单位按照《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》(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人字
﹝2009﹞13 号)及本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 2017 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一:申报实验教学系列职务基本条件
附件二: 教学型教授、副教授基本条件
附件三: 工程系列申报条件(2012 年优化)
二○一七年五月九日
附件一:实验教学系列职务基本条件
(一)助理实验师基本条件
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知识,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、方法和步骤。能熟练地
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,对一般仪器设备具有初步维修的技能。承担一定数
量实验课程教辅工作,能初步独立制定实验方案。
(二)实验师基本条件
1. 具有较好的本专业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,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,并能独立设
计实验方案,熟练掌握有关的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检修技能。
2. 承担实验课程教学任务,至少承担一门实验课程指导工作,且指导效果良好。
3.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实验教学、实验技术类或实验室管
理研究等方面的论文不少于 2 篇(其中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 1 篇)。
4. 积极参加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,参加校级(含)以上教改项目或者校级(含)
以上立项实验室建设项目至少 1 项,且结题优良。
5. 积极参加指导员工毕业设计(论文)、生产实习、学科竞赛等工作。
6. 参加青年教师教学业务提高班培训并顺利结业,获得主讲教团队格。
(三)高级实验师基本条件
申请者必须在实验教学岗从事 5 年以上实践教学工作,且获得中级职称 3 年(含)
以上,具备主讲教团队格,具有主持或参与某一实验课程建设全过程的经历。具有较
好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实验教学研究能力,具有本学科较好的知识背景和理论基础,任
现职以来,需要做到:
1.承担 2 门次(含)以上课程教学工作,且目前至少正独立主讲 1 门本科实验课,
近 3 年教学工作量年均不少于 128 学时,其中实验课程授课学时不少于 72 学时,教
学认真负责,教书育人成绩显著,历年教学考核优良,无教学事故。
2.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国家级、省部级重大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,并取得显著成
绩;或者设计新的实验,为开出新实验课程创造条件;或者成功研制、改进实验教学
设备(系统),在本校或其他高校中得以成建制使用。
3.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会议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作者)发表 6 篇(含)
以上实验教学、实验技术类或实验室管理研究论文;作为核心人员至少参与 1 本正式
出版实验教学类教材编写(个人编写不少于 5 万字)。
4.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,主持校级(含)以上实践教学改革项目,结题优良,
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,项目成果对于实践教学改革有突出成效;获得校级
(含)以上教学类成果奖一等奖(排名前 4)或二等奖(排名前 3)。
5.指导员工毕业设计(论文)、生产实习、学科竞赛、课外科技活动 3 年以上,
工作负责,有较好成效。
(四)实验系列教授基本条件
申请者必须具有从事 10 年以上实践教学工作的经历,获副高级职称 5 年(含)
以上,具有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,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专业实践能力,
了解所从事实验教学领域国内外的实验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。具有组织规划设计大型
实验和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,指导和培养中、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成效突出。任
现职以来,需要做到:
1.完整承担过 2 门次(含)以上实验课程,且目前至少正独立主讲 1 门本科实验
课,近 5 年教学工作量年均不少于 160 学时,其中实验课程授课学时不少于 96 学时,
教学认真负责,教学效果好,教书育人成绩显著,历年教学考核优良,无教学事故。
2.为国家级、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、创新创业基地、
实习实训基地等主要负责人,或在国家级、省部级重大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取得突
出成效。
3.在相关实验教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,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
(或通讯作者)发表 10 篇(含)以上实验教学、实验技术类或实验室管理研究论文。
主编正式出版 1 本(含)以上实验教学类教材,其中个人编写不少于 10 万字。
4.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或实验设备(系统)研制工作,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
项目,或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与实验教学相关的发明专利 2 项(含)以上,或主持研
制的实验设备(系统)在实验教学中取得突出成效。
5.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,参加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排名前 5),或参加
省部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排名前 4),或参加校级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(排名前
3),结题优良,项目成果对于实践教学改革有突出成效。
6.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或一等奖,或二等奖(排名前 5);或省部级教学
成果奖特等奖(排名前 5 名),或一等奖、二等奖(排名前 3);或获得校级教学成果
一等奖(排名前 2)。
7. 指导员工毕业设计(论文)、生产实习、学科竞赛课外科技活动 5 年以上,工
作负责,成果突出。
附件二:教学型教授、副教授基本条件
(一)申报教学型教授基本条件
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,学风严谨正派,有 10
年以上或连续 18 学期以上从事校级或专业基础核心课程的经历,有丰富的教学经验
和主持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经历,在本学科教学上做出过突出贡献,产生全校性影
响。
☆任现职以来,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应做到:
1.完整地主讲过 2 门(含)以上课程(至少 1 门为本科生核心或必修课程)。每
学年至少讲授 1 门本科课程,近 5 年作为主讲教师年均讲授校级或专业基础核心课理
论课程不少于 150 授课学时或实验课程不少于 200 授课学时,教学效果好,历年教学
考核优秀率大于 80%(不可替代性地承担教学建设项目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
奖励者可适量冲抵)。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,应至少完整带出 1 届毕业生,研究生培
养质量高。
2.积极参与教学改革,从事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有突出成效,获得省部级以上教
学成果奖或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称号(包括精品课、示范中心、名师、教学团队、精品
教材、视频公开课、讲课比赛一等奖等),且排名在前 3 名;或提出过教学改革重大
建议被采纳且有明显成效(有证明材料)。
3.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且必须有科研经历。在核心期刊或本专业领域的正式期刊
(不含增刊)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论文至少 10 篇,其中教学研究
与教学改革论文至少 6 篇;主持过校级重点以上(含)教改项目至少 1 项,结题验收
优良;作为主编、副主编(前 3 名)已正式出版本科、研究生必修或核心课程主干教
材至少 1 本,其中已正式出版的国家级规划教材、优秀教材、精品教材可冲抵教学类
论文 1 篇。
4.重视教书育人,积极参与指导员工社会实践、课外科技活动、文化艺术活动
或其他社会工作,反映良好。能对青年教师精心指导教学业务且成效突出(有证明材
料)。
(二)申报教学型副教授基本条件
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深入的专业知识,学风严谨正派,有 7 年以上或连
续 12 学期以上从事本科教学的经历,参加过青年教师教学业务提高班培训并顺利结
业,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参加核心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经历,在本学科教学上做出过明
显贡献或在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比较中有明显优势。
☆任现职以来,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应做到:
1.完整地主讲过 2 门(含)以上课程(至少 1 门为本科生必修课程)。每学年至
少讲授 1 门本科课程,近 3 年教学工作量年均理论课程不少于 120 授课学时或实验课
程不少于 150 授课学时,教学效果好,历年教学考核成绩优秀率大于 70%。
2.积极参与教学改革,从事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有突出成效。获得校级(含)以
上教学类成果奖(包括教学成果奖、精品课、示范中心、教学团队、教材等),且排
名在前 3 名;或获得校级(含)教学类个人荣誉称号(包括北京市或学校青年教师讲
课比赛一等奖、因教学贡献获得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“我爱我师”或“感动白菜网注册领取体验”等称号);或提出
过教学改革建议被采纳且有明显成效(有证明材料)。
3.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且必须有科研经历。在核心期刊、本专业领域的正式期刊
(不含增刊)或国家级报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作者)名义发表论文或理论
文章至少 6 篇,其中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论文至少 4 篇。参加过校级教改项目至少 1
项且排名在前 2 名,或校级重点、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至少 1 项且排名在前 3 名,
结题验收优良;或参编已正式出版的本科、研究生必修课程教材或教学参考书至少 1
本且排名前 4 名。
4.重视教书育人,曾担任班主任工作,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,指导员工社会实
践、实习、课外科技活动、文化艺术活动或其他社会工作,反映良好。
附件三:工程系列申报条件(2012 年优化)
1.教学科研型、研究为主型专任教师、专职科研人员符合条件可以申报工程系
列。
2.对经费的量级和论文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。申报副高经费数额由累计100 万
提高到单项 100 万且近三年年均 80 万,申报正高经费数额由累计 200 万提高到单项
200万且近五年年均200万。论文方面,申报正高在原条件基础上应有1篇及以上SCI(E)
收录论文;申报副高原则上应有 1 篇及以上SCI(E)收录论文。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
且排名第一者,SCI 论文条件可予以折抵。
3.要求承担过重大工程研究项目(有明确规定),在重大工程项目研究过程中
担任重要角色,解决了重大工程问题(如总工、总师、主管设计师等,需提供相关证
明材料),具体由科研院审核相关职称评审材料。